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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第十讲 鉴定人出庭作证

    [质量鉴定程序规范] 第十讲 鉴定人出庭作证

    鉴定人出庭是鉴定意见能否被采信的最后一个环节,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个程序,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证据规定》,首次将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至两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做出明确规定,是救济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渠道,2012年《民事诉讼法》将该条款吸收到诉讼法里,正式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专家辅助人制度,是国家法治的重大进步。鉴定人出庭参与法庭质证是将鉴定程序、鉴定意见直接呈现给法官,通过法庭对抗,专家辅助人的参与,让法官形成正确的心证,为后续裁判提供科学证据。

  • 第九讲 鉴定意见的审查

    [质量鉴定程序规范] 第九讲 鉴定意见的审查

    经过前面的鉴定环节,鉴定专家要在规定期限完成鉴定意见书,鉴定意见书通常包含封面、委托单位、鉴定对象、委托要求、鉴定依据、鉴定形式、案情摘要、鉴定过程、现场勘验、开机试验、样品检测、技术分析、鉴定意见、附件(专家签名、公正性承诺书、鉴定资质、证据材料)、声明等部分组成,法官和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以上内容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。

  • 第八讲 样品检验

    [质量鉴定程序规范] 第八讲 样品检验

    检验是产品质量鉴定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,其目的是采集合法有效的数据,是产品质量鉴定活动的一部分,是鉴定专家分析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基础之一。检验需要法定的检验资质,出具的检验报告需要加盖CMA印章,产品质量鉴定目前由行业协会统一管理,属于行业自律行为,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加盖产品质量鉴定专用印章。

  • 第七讲 鉴定技术方案(含《民法典》条款)

    [质量鉴定程序规范] 第七讲 鉴定技术方案(含《民法典》条款)

    现场勘验后,鉴定专家组要根据勘验的情况制定具体的鉴定技术方案,而鉴定方案中鉴定依据、鉴定资料的采用、鉴定的原理及方法是鉴定意见合法科学准确的基础。新《证据规定》及《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》均要求审查鉴定依据、原理、方法等内容。

  • 第六讲 现场勘验

    [质量鉴定程序规范] 第六讲 现场勘验

    对于鉴定机构来说,现场勘验是产品质量鉴定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,是鉴定专家组首次与委托人、双方当事人见面,其目的是了解鉴定标的物现状,确认争议的标的物,从鉴定服务审判的角度固定双方争议的焦点,为后续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做准备。